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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测评”带您快速解读—欧盟《新电池法案》
类别:行业资讯 文章来源:深测评
欧盟新电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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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新电池法案》解读
引言
前不久,欧盟公布的电动车电池碳足迹计算规则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结束了为期一个月的征求意见窗口期,该《草案》是欧盟《新电池法案》的一份二级配套法案,在业内引起广泛关注。
“要么低碳,要么出局”,多位电池企业人士坦言,“《草案》对电池碳足迹管理与核算提出更高要求,中国动力电池企业想要顺利出海,开展碳足迹管理与碳减排工作迫在眉睫。”
除了碳足迹方面,欧盟《新电池法案》对电池有害物质含量、电池回收、回收材料使用、信息披露、尽职调查等可持续发展议题均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今天“深测评”就带大家系统了解一下欧盟《新电池法案》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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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要求
2023年7月10日,欧盟理事会通过了此前欧洲议会批准的新版《电池与废电池法》(EU2023/1542,以下简称《法规》),取代2006年颁发的旧版电池法规。该法已于2023年8月18日正式生效,并已于2024年2月18号起正式实施。是欧盟首次以法规的形式对电池生命周期各阶段的管理提出严格要求,旨在对电池全产业链实施更全面的监管,以确保投放欧盟市场的所有电池在整个生命周期中的可持续性、高性能和高安全性,同时减少电池对环境和社会的影响。
图表1:欧盟新的《电池与废电池法》与2006年版本的主要区别1
要求 | 电池新规(2023) | 旧版电池法(2006) |
限制物质(质量占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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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标志 | 需要 | 不需要 |
可追踪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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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 |
标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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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声明 | 需要 | 不需要 |
技术文件 | 需要 | 不需要 |
其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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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测试 | 需要 | 不涉及,但通常都需要 |
生产者责任延伸制 (EPR)/ 注册 |
EPR:需要 注册:需要 |
EPR:不需要 注册:需要 |
资料来源:Compliance Gate、兴业碳金融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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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案规制对象:
《新电池法案》适用于在欧盟成员国上市或投入使用的所有电池(包括添加在其他产品中的电池):
便携式电池(Portable batteries),指密封的、重量不超过5千克的电池,通常指4.5伏(3R12),纽扣电池,AA、AAA、AAAA、A23 类电池,9伏(PP3)电池等;
启动、照明和点火电池(SL电池),指专门设计用于提供启动、照明或点火所需的电力,也可用于车辆提供辅助或者后备动力的电池;
轻型交通工具电池(LMT电池),是指密封的、重量在25千克或以下,专用于为轮式车辆牵引提供电力的电池;
电动汽车电池,指重量超过25千克,专为混合动力或纯电动汽车提供牵引电力的电池;
工业电池,指为工业用途设计的电池,或者重量超过5千克的非LMT、SL、电动汽车电池等(电化学储能电池也属于工业电池类);
以及嵌入在产品中的、或者为产品单独设计的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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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案核心要点:
《新电池法案》在电池可持续性、安全性、标签和信息、合规性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尤其在电池可持续性方面,但具体要求并非一蹴而就,而是依照时间节点分步实施。
限制有害物质含量
对于所有电池,汞金属含量[2]不得高于0.0005%;对于便携式电池,镉含量不允许超过0.002%;自《法规》生效12个月后,便携电池铅含量不允许高于0.01%,其中锌纽扣电池自《法规》生效 60个月后执行铅含量限制的规定。此外,电池中所限制的物质同样需满足欧盟 REACH[3](Requlation [EC]No 1907/2006)中附件 XV 中禁止或限制在欧盟销售的消费品中使用的有害物质的规定和报废车辆指令(Directive 2000/53/EC)中第4条(2)中对在车辆中禁止使用某些有害物质的规定。
CE标识方面
为了确保电池符合相关要求,法案规定从2024年8月18日起,在欧盟销售的电池产品都必须先经过符合性评估,评估通过的产品获取符合性声明,并加贴CE标志。从保护健康和环境角度出发,出于以安全方式储存、使用和丢弃电池考虑,《法规》要求对电池实施CE标志管理,具体实施原则将参照欧盟CE 标志规范法规(Regulation(EC) No765/2008)。证明产品符合了CE标志要求的评价手段主要有两方面:对绝大部分在CE标志管理制度内的产品,企业采取符合性自我声明的方式,按照相关程序要求,能证明产品符合相关要求,就可以加贴CE标志,进入到欧盟市场;但是也有一些风险性比较高的产品,必须获得欧盟授权的公告机构认证才能加贴CE标志。电池的CE标志需要由指定的公告机构授权张贴。
图表2:《法规》对标识的管理要求
生效日期 | 电池种类 | 标签项 | 内容 |
条件1:《法规》生效后的36个月:条件2:《法规》生效后的24个月,欧盟需制定此3类标签的管理要求,并于公布后的18个月起实施;以条件1和条件2中较晚的日期为最终实施日期 |
所有电池 | 一般信息标签 | 制造商信息(名称、注册商号/标、邮政地址、联系方式等)电池信息(型号标识、批次号/序列号/产品编码)、制造地、生产日期、重量、容量、化学成分、有害物质(汞、镉、铅之外)、可用的灭火器、质量百分比超过0.1%的关键原材4料信息。 |
便携式充电电池、LMT电池和SLI电池 |
容量信息标签 |
电池容量 | |
不可充电便携式电池 |
特定标签 | “不可充电”提示、特定条件下最短的平均使用寿命 |
|
《法规》生效后的24个月起 | 所有电池 |
分类收集符号 |
如需单独收集,需注上单独收集符号 (标签大小需符合规定要求) |
《法规》生效后实施 | 重金属超标电池 | 重金属元素、单独收集 | 镉含量大于0.002%或铅超过0.004%,必须标有超标金属化学符号;单独收集标签 |
《法规》生效后42个月起 | 所有电池 | QR码 |
扫描QR码后可查阅: LMT电池,容量大于2kWh的工业电池和电动汽车电池的电池护照;其他类电池,该单元格以上所列出的其他标签信息;SLI电池,从废物中提取的钴、锂、镍的数量,以及电池活性物质的含量 |
资料来源:兴业碳金融研究院
引入电池标签和标识信息要求
引入电池标签、二维码、电池护照等规定,要求:
☑ 自2026年8月18日或相关实施法案生效之日后18个月(以较晚者为准)起,电池应贴有标签,标识清楚电池的一般信息以及主要可识别电池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使用寿命、充电量、单独回收要求、有害物质及安全风险告知等;
☑ 自2027年2月18日起,所有电池均应需附有二维码,通过二维码提供快速查询入口以呈现足够的电池信息;
☑ 对于LMT电池、容量大于2kWh的工业电池和电动汽车电池还需配备电池护照,提供与电池型号相关的信息和单个电池的特定信息,包括电池生产信息、技术规格、材料成分、碳排放信息、供应商尽职调查信息等。
图表5:电池护照应包括的信息
信息开放对象 | 信息记录内容 |
全体公众 | 电池的一般信息8、材料成分、碳足迹信息、负责任采购信息、可回收信息、可再生料回用信息、额定容量(用Ah表示)、电池寿命、温度情况等 |
欧盟委员会和相关合法利益相关人(legitimate interest) |
|
市场监管当局、委员会和公告机构(notified body) | 证明符合欧盟要求的测试报告的结果 |
合法利益相关人 | 电池性能和耐久性参数、电池健康状况、电池状态('original','repurposed' ,'re-used' ,'remanufactured' ,'waste') |
注:欧盟将在《法规》生效后的36个月后制定相关法条,明确哪些人为合法利益相关人、具体可浏览的电池信息,以及信息可被下载、共享、发布和再利用的程度
资料来源:兴业碳金融研究院
明确碳足迹要求
要求电池需满足碳足迹的相关标准,依照规定的计算方法提供碳足迹报告、标明碳足迹性能等级并低于规定的碳足迹限值。电动汽车电池、容量大于2kwh的可充电工业电池和LMT电池必须按要求披露产品碳足迹信息才可以进入欧盟市场,欧盟委员会将建立碳足迹核算和核查的具体方法以及碳足迹声明的模版。
图表3:电池碳足迹核算的系统边界
生命周期所属阶段 | 所涉及的工艺环节 |
原材料采购和预处理 | 包括活性材料的开采和其他相关的采购、预处理和运输,直至电池单元和电池组件(活性材料、分离器、电解质、外壳、有源和无源电池组件)以及电气或电子组件的制造。 |
主要产品生产 | 电池单元的组装、电池单元和电气或电子元件的组装 |
物流配送 | 物流运输到各分销店 |
报废和回收 | 收集、拆解和再循环 |
资料来源:兴业碳金融研究院
图表4:《法规》对电池碳足迹阶段性工作最早开展的时间6规划
电动汽车电池 | 工业电池(储能电池除外) | LMT电池 | 工业电池(储能电池) | 碳足迹规定 | |
《法规》生效后()7月 | 18 | 30 | 60 | 84 | 产品碳足迹声明 |
36 | 48 | 78 | 102 | 通过标签形式标明电池碳足迹和碳足迹性能等级 | |
54 | 66 | 96 | 120 | 电池生命周期碳足迹阈值应低于最低阈值 |
资料来源:兴业碳金融研究院
强化再生材料与回收要求
自2028年8月18日或相关授权法案生效24个月后(以较晚者为准)起,容量大于2kwh的工业电池(仅具有外部存储的电池除外)、电动汽车电池和SLI电池产品随附技术文件中应提供活性物质中再生钴、锂、镍的百分比含量以及电池中再生铅的百分比含量,LMT电池自2033年8月18日起适用该要求。并且,上述百分比含量应在2031年和2036年之前分别达到欧盟设定的最低比例要求。
图表6:《法规》对铅、钴、锂或镍回收再利用情况的要求9
生效时间 | 工业电池(外部储能电池除外) | 电动汽车电池 | SLI电池 | LMT电池 | 要求 |
《法规》生效后( )月 | 60 | 60 | 60 | 120 | 文件说明:铅、钴、锂或镍含量和回收利用情况 |
96 | 96 | 96 | - | 每个工厂每类型电池最低回用要求:16%钴、85%铅、6%锂、6%镍 | |
156 | 156 | 156 | 156 | 每个工厂每类型电池最低回用要求:26%钴、85%铅、12%锂、15%镍 |
资料来源:兴业碳金融研究院
明确可拆卸和可替换要求
对便携式电池产品的可拆卸和可替换性提出要求,旨在强调设计更好的便携式电池,以便消费者能够轻松地拆卸和更换电池;对于LMT电池,要能够让专业人员方便拆卸和更换。
供应链尽职调查
《新电池法案》旨在减少电池整个生命周期对环境和社会的影响。为此,法规为运营商制定了严格的尽职调查规则,要求企业进行供应链尽职调查,且需要由欧盟认证的第三方公告机构进行核验。
合规声明和技术文件
《法规》规定电池在欧盟销售需要提供合规声明,证明该电池符合《法规》第 6-10 条和 12-14 条款,即符合对”物质的限制、碳足迹、电池性能和耐用性、安全性、电池标签和标记、健康状况和预期使用寿命”的要求。合规声明应包含的主要内容有:电池的型号、制造商的名称和地址、声明的对象、该声明符合欧盟对应的法规、引用的相关标准、技术规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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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新电池法正式生效后,热点问题解答及企业该如何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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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2024